发布时间:2024-08-25 06:59:51 | 金泉留学网
公派留学生想要申请退学直接按照学校相应的方法来即可,一般申请退学要先和自己的指导老师说明情况,并且争取父母同意,再写退学申请书交到学院办就可以了。
留学的注意事项:
首先说一下个人安全,尤其是女孩子一定要注意,个人安全至关重要,经常有新闻爆出中国留学生在哪个国家遇难,这样的例子非常多,所以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不要轻易把家里的钥匙给别人,门窗一定要关好,也不要在外面过夜等等。
其次就是生活方面,做饭时煤气关好,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还有就是生病的时候,如果是小病的话,可以自己吃药,推荐大家自己带些药过去,可能国外的药大家也不是那么熟悉,病情严重的话打120或者自己去医院都可以。
护照和签证:这个也是重中之重,这个不办妥,一切都白搭,护照剩余有效期最少应该在一年以上,否则可能会影响你在国外的行程。购买保险,万一有个病啊灾的也算有个保障,国外医疗费用很高的,如果是一般家庭,可能承担不起,所以买个人身保险是有必要的。
金泉留学网(https://www.jqliuxue.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五章 违约追偿的相关内容。
第五章违约追偿
第三十七条, 学生在留学期间如出现擅自变更留学国别、放弃资助、单方终止协议、提前回国、从事无关学业活动、表现恶劣、逾期回国超过3个月(不含)且未完成服务期等严重违约行为,将构成全部违约。违约者需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并支付30%的违约金。逾期3个月(含)内的部分违约行为,赔偿额度为20%的资助费用,但经使领馆批准,可提供回国机票。
对于出国前未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遵守相关规定偿还贷款,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违约未归者需按照协议和贷款规定履行义务。
第三十八条中,使领馆需报告公派研究生的违约情况和资助信息,协助留学基金委追偿。推选单位也需提供违约人员的详情,共同参与违约处理。 金泉留学网
第四十一条规定,留学基金委将依据国家法律和协议条款,对违约行为进行追偿。违约人和保证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违约者未履行经济赔偿,将追究国内保证人的责任,必要时可能采取法律途径和通报国外通报违约情况、公布违约名单。
违约者完成经济赔偿后,协议义务解除,但留学身份不变。违约情况将通报给使领馆、本人和推选单位。
教外留〔200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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