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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和淮阴工学院江淮学院什么时候开学报道

发布时间:2023-11-26 00:10:02 | 金泉留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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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和淮阴工学院江淮学院什么时候开学报道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和淮阴工学院江淮学院什么时候开学报道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2009年级新生入学注意事项

一、新同学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写信并附所在街道或乡镇证明,向我院招生就业部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党组织介绍信开到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团组织介绍信开到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团委。

三、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关于已录取考生档案转移规定,办妥档案转移手续。凡规定由考生自带档案省份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纸质档案,来校报到时交学院学生工作部;邮寄档案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徐海学院学生工作部 祖艺华老师收(邮编:221008)。

四、自愿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如需办理的考生,自带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开到徐州市泉山区中国矿业大学,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上姓名一致,不能有同音字或错别字。

五、自带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未办理好,须由当地公安机关开据身份证号码证明。

六、自备近期彩色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

七、学生自愿购买卧具,学校通过招标方式采购了质量较好、配套公寓床尺寸的床上用品,含五斤棉被一床、五斤棉褥一床、三斤中空棉被一床、床单二个、被罩二个、蚊帐一个、枕芯一个、枕套二个、枕巾二个、草席一张等用品共计九种十四件。每套定价290元,成套出售。购买地点:校园内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八、报到时需向学校交纳以下费用:
(一)学费
1.文史类、理工类:13000元/人·年。
2.艺术类:14000元/人·年。
(二)住宿费
800元/人·年(学生到校入住后,根据实际安排的宿舍将多余款项退还学生本人)。
(三)代办费
学生需缴纳军训服装费60元、体检费20元、校园卡预存款30元,合计110元。

九、学校于9月11日和12日二天时间内,在徐州火车站和汽车南站设有迎新站。其它时间可乘11路、19路、36路、20路等公共汽车到“矿业大学”站即可。

十、报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老校区)。
招生办公地点:主楼901,联系电话:0516-83884716 83884713
学院网址: www.xuhaixueyuan.com
E-mail: xhxyzsb@yahoo.com.cn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二○○九年八月

淮阴工学院江淮学院9.5开学报道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和淮阴工学院江淮学院什么时候开学报道

淮阴工学院在哪个区

一、淮阴工学院在哪个区 淮阴工学院是在淮安市清江浦区,具体地址在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路1号,该校是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和江苏省共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高校。
二、淮阴工学院简介
淮阴工学院为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故乡、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淮安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0年升格为本科高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枚乘路、北京路两个校区和一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校园占地2560亩,校舍面积67万平方米。设有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数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9个二级学院(部),开设66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2万余人。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540余人,博士、硕士近1100人;研究生导师近200人,企业导师70余人,兼职博导10余人;“*”讲座教授1人,中组部人才计划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省特聘教授1人,省“333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近200人次,双聘“”“国家杰青”等高端人才8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5个。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有国家级卓越计划试点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学科5个,省品牌专业3个,省级卓越计划专业10个。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实验教学共享平台1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11个,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19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8个,其中优秀研究生工作站3个。2016年以来,学校学生年均考研达线率22.7%以上,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数量与层次在同类高校中位居前列,人才质量稳步提升。

学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2015年以来,科研项目总经费达2亿多元,承担国家自然基金7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项,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63项;获得国家科技发明奖1项、省部级获奖18项、市厅级获奖217项;获批专利534项,其中发明158项;论文成果被SCI(E)、EI、ISTP收录414篇,SSCI收录6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135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及新华文摘等转载10篇。

学校坚持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协同发展、特色发展,建有台商学院、中兴学院、苏北发展研究院、翔宇学院等一批共建学院和平台,其中台商学院获批“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中兴学院获批“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苏北发展研究院获批“省级重点培育智库”并作为首批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来源库(CTTI)100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国际化水平不断攀升。学校先后与36所境外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海外交流学生年均近百人,并长期聘请国外专家学者来校任教或讲学。与法国洛林大学、日本长崎综合科学大学、美国南卡罗莱纳大学、台湾中华大学合作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并已有博士研究生顺利毕业。与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物流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于2018年上半年获教育部正式批准,并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设有国际教育学院,现有来自法国、哈萨克斯坦、刚果等32个国家留学生近200人。学校先后获评“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高校”“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进入******,学校将围绕国家“双一流”战略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全力推进“淮工振兴”,全面实施“十个一流”,全力助推“淮安崛起”,全面建成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不断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淮阴工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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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奥兰系统入口:

淮阴工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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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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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淮阴工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金泉留学网(https://www.jqliuxue.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淮阴工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艺术(美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代码、性质、地址。

学校全称:淮阴工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049

学校性质:省属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1号(枚乘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89号(北京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城河街1号(萧湖校区)。

第四条 淮阴工学院为江苏省属本科院校,坐落于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故乡—江苏省淮安市。2011年被批准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安徽、山东等24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淮阴工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度,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 金泉留学网

第七条 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淮阴工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内各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淮阴工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四条 淮阴工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

第十五条 淮阴工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淮阴工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淮阴工学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江苏省普通类本科二批考生进档最低要求是考生投档成绩达到省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选测科目等级达到“1B1C”(即一门选测科目达到B级及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投档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

省内考生进档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外省考生进档后,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江苏省艺术类本科考生进档要求是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合格,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达到我校最低投档线。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分加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河北、山西、福建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淮阴工学院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淮阴工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淮阴工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淮阴工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函[2013]83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5200元,

理科类专业 5500元,

工科类专业 5800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中外合作专业:24200元,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校内奖学金以及各种助学金等奖、助学体系,详见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89号

邮政编码:223001

招生咨询电话:0517-83591026 0517-83591073

招生传真:0517-83591026

电子信箱:hgzsb@hy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招生监督邮箱:jiwei@hy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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