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06:37:13 | 金泉留学网
2001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指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该法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不合理但合法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孩子有权不赡养吗?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除非子女丧失劳动能力 除非子女无赡养能力或老人无须人赡养 金泉留学网
金泉留学网(https://www.jqliuxue.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父亲每月只寄4百元生活费,4年后女儿回家,才知父亲早已去世,你怎么看?的相关内容。
不管是什么年代,歌颂母爱的文章都有很多,但是诉说父爱的文章却很难见到。都说父爱如山,一点也不假。父爱和母爱还不一样,这种爱有时候是沉默的。父亲和母亲也不一样,父亲是羞于表达的,一直默默付出,再爱自己的孩子,也很少会说出来,会通过自己的行动去表达。
1
小玲在外打工,她已经4年没回家了,她很激动,内心又很紧张,她很想念父亲做的饭菜。小玲是父亲一个人养大的,她没见过自己的母亲,母亲和父亲离婚了,跟着有钱的男人跑了。她也很庆幸,至少自己还有父亲,她很感激父亲,父亲也没有再婚。
父亲对小玲是很严格的,在她上学的时候,父亲下班回到家,吃过饭就看着小玲学习,他希望小玲不要像他一样没本事,想让她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小玲明白父亲的心情,她一直很努力,在学校里的成绩也是值得骄傲的。小玲很喜欢考试,因为她拿着卷子给父亲看的时候,父亲真的很开心,那是很少看到的笑容。
2
一开始,小玲太小没人照顾,她父亲只能在村里种地,挣的钱很少。小玲上学的学费也是靠借钱来凑齐的。小玲长大了,父亲到大城市里打工,不管风吹日晒,他都不怕,他只想给女儿好的生活。父亲很节俭,把钱都用在了小玲身上。小玲也很厉害,因为成绩非常好,被重点大学录取了。小玲毕业后没有回家乡,而是留在大城市打拼。小玲不想让父亲打工了,父亲辞职以后,她会寄钱给父亲。
3
小玲在外边工作很忙,根本没有时间回家,心里很难受,但也没办法。她每月给父亲寄几千块钱的生活费。有一次,父亲说不要给他寄钱了,他害怕丢了,还想每个月给小玲寄400元,小玲只能答应了。如今的小玲赚得多了,她打算辞职回家乡发展,主要是方便照顾父亲。
小玲给父亲买了很多东西,但她回家后没见到父亲,邻居告诉了她真相,她父亲一年前就去世了。小玲难以置信,每月父亲都寄钱给她,怎么可能去世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在微信上和她聊天的不是自己的父亲,是邻居家的姐姐。父亲一年前被检查出了癌症。因为他害怕女儿担心,就没有告诉女儿。父亲临终前,把手机交给了邻居,想让她和女儿聊天,不想让女儿知道。
4
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常回家看看,不要像小玲一样,这么久才回家,和金钱相比,亲情是无价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要珍惜陪伴自己的人,对他们好一点,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以上就是金泉留学网整理的一个父亲从来没管过他儿女,儿女长大了他老了,突然出来要儿女给生活费,这合理吗或说合法吗?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金泉留学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金泉留学网:www.jqliuxue.com